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石嘴山: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深化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加大涉农扶贫领域执纪监督监察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不断巩固和拓展专项治理成果。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惠农区尾闸镇副镇长冯光荣、尾闸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商立忠、尾闸村原村委会主任安韶英骗取粮食补贴问题。2011年至2015年,时任惠农区尾闸镇尾闸村党支部书记冯光荣、村委会主任安韶英、村委会副主任商立忠,冒用该村村民商占山名义,虚报49亩集体土地,骗取国家粮食补贴,共计59280.39元。2017年9月,冯光荣、商立忠、安韶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并上交财政。
2.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学红骗取征地补偿款、违规土地确权问题。2008年8月,时任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永世达农机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吴学红,借惠农区实施惠泽湖项目建设征地之机,将111亩集体土地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118601元,其中91738元用于偿还合作社贷款,剩余26863元因相关人员去世无法查证。2013年,吴学红利用职务便利,将合作社开垦的75.96亩土地违规确权给其子;同年,吴学红又将13.85亩土地违规确权给村民王某。2017年11月,吴学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并上交财政,违规确权的土地被收回归村集体所有。
3.平罗县渠口乡交济村党支部书记李建设套取征地补偿款和粮食补贴问题。2012年,在平罗县修建县城滨路的过程中,李建设与平罗县渠口乡政府签订征地面积为4.21亩的虚假征地代补偿协议,共套取征地补偿款43994.5元,用于补偿2003年交济村修渠时李建设被占的1.4亩土地损失。2015年,李建设利用职务便利,以其亲属名义虚列土地面积32.04亩,套取粮食补贴2595.24元用于个人支出。2018年5月,李建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并上交财政。
3.平罗县渠口乡督查室原主任杨连胜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09年,时任平罗县渠口乡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杨连胜,帮助村民非危房改造户马某忠违规申报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0000元。2012年,杨连胜在办理村民杨连吉危房置换申报中,将13500元补助款予以截留,直至2017年3月,杨连胜才将该笔补助款补给杨连吉。2018年6月,杨连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嘴山市纪委监委)